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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收费标准

1、所聘用职位的年薪在¥30万以内者,收取等于年薪的20%作为服务费;
2、所聘用职位年薪在¥30万(含¥30万)以上者,收取等于年薪的25%作为服务费;
3、所聘用职位的年薪在¥10万以内者,按照最低服务费2万收取。
备注:1、年薪 = 转正后月薪×12 +奖金+补贴(折算为转正后13个月工资);
           2、业务或与业绩挂钩、无法用年薪界定的岗位,年薪则按转正后基本工资的15个月工资计算。
           3、如果双方以年薪谈定的,直接按照年薪计算。


二、收费方式

1、双方签订协议后,企业需预付一定的订金,用于前期运作资金,该订金可抵入服务费;
2、第一次支付服务费用的 40 %(订金可抵掉),支付时间为被推荐人才到岗7日之内;
3、第二次支付服务费用的 30 % ,支付时间为被推荐人才到岗30日之内;
4、第三次支付服务费用的 30 % ,支付时间为被推荐人才到岗90日之内。

三、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标准猎头服务,定向猎头在原有基础上上调5个百分点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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